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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用电磁灶能效检测介绍(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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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多个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对节能工作的形势及发展方向制定了具体的规划。提出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 根据规定能效标识是生产厂家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和政府制定的统一样式自行粘贴的,即“自我声明”,但并且必须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尽管能效标识是自行粘贴的,但并不说明这个制度就是自愿性的,相反它是强制性的,《节约能源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相关产品必须采用能效标识。 目前需要加贴能效标识的产品有: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储水式电热水器,多联式空调,家用电磁灶,转速可控型房间空调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冷水机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高压钠灯,自镇流荧光灯(节能灯),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电动洗衣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 从2009年3月1日起,我国对家用电磁灶强制执行《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这里,我们将对家用电磁灶的能效检测作如下介绍: (一)能效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1.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80毫米,宽度最小为50毫米。 2.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产品规格型号; (3)能源效率等级; (4)热效率(%); (5)待机状态功率(W); (6)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3.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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